关于我院与境外高校签署合作协议的通知

发布者:国际交流发布时间:2016-06-03浏览次数:106

 

关于我院与境外高校签署合作协议的通知

经学院讨论决定,自201561日起,凡是我院与境外高等院校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,签署合作协议,须统一签署中文、英文和与相关语种各一份。中文版本由学院办公室审核,英文版本由学院外事处审核,相关语种版本由相关系部的外事秘书负责审核。审核内容为“确定与中文版内容一致”。如果在诠释三个版本合作协议发生不同意见时,以中文为主。

附:合作协议翻译稿审核单。

学院办公室

外事处

201563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对外合作协议翻译稿审核单

  

文件编号:

相关系部

协议内容

翻译类型

翻译人

审核人

系部意见

签字:(盖章)

年 月 日

外事处意见

签字:(盖章)

年 月 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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